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
公司消息 發言日期:110/09/09 發言時間:15:32:25 發言人:林進財 發言人職稱:總經理
符合條款: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:110/09/09
發言日期:110/09/09
發言時間:15:32:25
發言人:林進財
發言人職稱:總經理
符合條款:第 11 款
事實發生日:110/09/09
1. 董事會決議日期:110/09/09。

2. 增資資金來源:現金增資發行新股。

3. 發行股數(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,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):38,000,000股。

4. 每股面額:新台幣10元整。

5. 發行總金額:新台幣380,000,000元。

6. 發行價格:實際發行價格俟本案向金管會申報生效完成後,授權董事長參酌市場狀況並 依承銷商自律規則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,與主辦承銷商共同議定之。

7. 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: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, 保留增資發行股數之10%即3,800,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。

8. 公開銷售股數: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, 提撥增資發行股數之10%即3,800,000股對外公開銷售。

9. 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(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):
本次發行新股總額80%計30,400,000股,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 認購。

10. 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:
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,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,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拼湊成整股認購,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或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部分,授權董事 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。

11. 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: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。

12. 本次增資資金用途:充實營運資金與興建電廠。

13. 其他應敘明事項:
(1)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業之時效,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所訂發行股數、發行 價格、發行條件、募集金額、資金計畫用途及其進度、預計可能產生效益、股款繳納期 間訂定、本案件展延及撤銷等其他有關事項,如遇法令變更、主管機關指示修正,或基 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變化須予以修正調整時,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。

(2)本次現金增資案經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,有關認股基準日、實際繳款期間、增資 基準日、認股發放日及其他與本次增資相關事宜,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。

(3)為配合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事宜,擬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辦理現金增資 之契約及文件,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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