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部稽核組織及運作
本公司總稽核係專任稽核人員,直接隸屬董事會,並向董事長定期及不定期報告。
總稽核之稽核範圍包含所有財務、業務等營運及管理功能,並依法令規定分為十大循環,分別執行稽核;稽核對象包含本公司所有單位。
稽核方式主係為依年度稽核計畫執行之例行稽核,另並視需要執行專案稽核,以適時發現內部控制制度可能缺失、提出改善建議。總稽核於稽核完成後,皆出具稽核報告提報董事長,總稽核並定期於董事會中報告執行狀況及結果,以落實公司治理之精神。
此外,總稽核亦督促各單位執行自行檢查,建立公司自我監督機制,並依自行檢查結果,做為建議本公司董事會及總經理出具內部控制聲明書之依據。
回上頁